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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抵免申請公告

學分抵免原則如下:
1.科目名稱相同。
2.必修課程抵必修課程。
3.同樣學分數相抵或多學分數抵少學分數。

若有同學要抵免本系課程學分請於109年9月14日(一)-109年9月17日(四),這期間找該課程之授課老師簽名,簽完後再送到系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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