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課程學分抵免收件日期及抵免原則
申請本系學分抵免者,請於114.09.15(一)中午12點前送達本系辦公室
轉系生學分抵免原則如下:
(1)抵免課程需課程名稱及學分數相同(或學分數多於欲抵免課程的學分數。)
(2)學分抵免需經本校該課程的授課老師同意。
(3)類似授課內容但名稱不同的課程,需學分數不少於欲抵免的課程,並準備上課成果的材料,供系上開會討論。
申請本系學分抵免者,請於114.09.15(一)中午12點前送達本系辦公室
轉系生學分抵免原則如下:
(1)抵免課程需課程名稱及學分數相同(或學分數多於欲抵免課程的學分數。)
(2)學分抵免需經本校該課程的授課老師同意。
(3)類似授課內容但名稱不同的課程,需學分數不少於欲抵免的課程,並準備上課成果的材料,供系上開會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