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依據日間部酌減學分申請規則,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年或一學期,已修足該系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,而未提前畢業者,得僅修習一個科目。
貳、申請流程
一、請上校務系統提出申請
二、列印申請單,確認資料無誤後填寫連絡電話。
三、系(所)協助初審。
四、系(所)會議決議。
五、所屬系(所)主管同意並核章。
六、送至教務處課務組備查。
參、校務系統於將於109年9月7日開放酌減學分申請,依據本校現形相關規定,酌減學分事宜需經系務會議討論決議,是故,有申請酌減學分需求之同學,請列印酌減申請單及歷年成績單,於109年9月14日(一)中午12點前送達系辦給系助理,裨益於系務會議討論,涉及各位同學之權益,請注意截止期限並配合辦理。